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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校园美育实践创作大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5-01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组织校园美育实践创作大赛活动的通知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通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高全校师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现组织参加2023年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开展校园美育实践创作大赛,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巧手慧心,传承传统文化

二、主办单位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学工部、公共课教学部

三、组织机构

在学校领导的支持下,此次比赛由教务处、学工部和公共课教学部组织落实报名和选拔工作,成立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美育实践创作大赛领导小组,负责比赛的组织和评选工作。

组 长:王 衍

副组长:张忠伟、王 磊、樊喜悦

成 员:胡艳华、高福来、唐 亮、朱洪智、张淑凤、王 娇、胡钟月、王斯蓓、刘 娜、李园园、苑雅娟、王晓丽

四、活动时间

2023年5月1日——2023年5月15日

五、比赛内容

本次大赛分为五个赛项:前两项“绘我青春”绘画比赛和“巧手匠心”手工艺品比赛只限学生参赛。后三项“笔墨中国”汉字书写比赛、“印记中国”篆刻比赛和“诗教中国”诗词讲解比赛师生均可参赛,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沧州市第五届汉字书写大赛(详见附件1)、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师生篆刻大赛和诗词讲解大赛河北选拔赛(详见附件2)。

1.“绘我青春”绘画比赛

作品内容应反映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展现良好的精神面貌,以及不忘初心,坚定信念,脚踏实地为崇高理想而奋斗的情怀。参赛作品题目自拟,要求主题鲜明、导向正确、寓意深刻、创意新颖、紧扣主题,具有较强时代感和启示性。画面内容需积极向上,避免商业性或消极不文明内容。参赛作品的画种、表现形式和绘画工具不限,彩色装饰画、黑白装饰画、水粉画、彩铅画等皆可。

2.“巧手匠心”手工艺品比赛

参赛作品应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构思巧妙,富有创造性;作品须是个人动手制作完成的,不得从市场上购得成品参赛。参赛形式不限,可个人制作参赛,也可集体制作参赛;每件作品必须附有作品简介(包括创意来源、材料、作品内涵、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班级等)。

作品类型共六类:

(1)纸艺类:剪纸,纸花,纸艺小品,纸艺包装等;

(2)布艺类:服装设计,布艺熊,布艺灯等;

(3)编制类:十字绣,围巾,中国结,花环等;

(4)串珠类:挂件,吊坠,手链,饰品等;

(5)泥捏类:泥捏动物,花草,建筑等;

(6)自主创新类:废物再利用,丝网花,特制模型等。

3.“笔墨中国”汉字书写比赛

设硬笔和毛笔两个类别。

作品内容体现中华优秀文化、爱国情怀以及反映积极向上时代精神的古今诗文、楹联、词语、名言警句,或中华优秀图书的内容节选等。当代内容以正式出版或主流媒体公开发表为准,内容主题须相对完整,改编、自创以及网络文本等不在征集之列。

硬笔类作品须使用规范汉字(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依据),字体要求使用楷书或行书;毛笔类作品鼓励使用规范汉字,因艺术表达需要可使用繁体字及经典碑帖中所见的写法,字体不限(篆书、草书须附释文),但须通篇统一,尤其不得繁简混用。

硬笔可使用中性笔、钢笔、秀丽笔。硬笔类作品用纸规格不超过A3纸大小(29.7cm×42cm以内)。

毛笔类作品用纸规格为四尺三裁至六尺整张宣纸(46cm×69cm—95cm×180cm),一律为竖式,不得托裱。手卷、册页等形式不在参赛范围之内。

4.“印记中国”篆刻比赛

设手工篆刻、机器篆刻两个类别。作品内容反映中华优秀文化、爱国情怀以及积极向上时代精神的词语、警句、中华古今名人名言。内容应完整、准确。参赛作品内容使用汉字,字体不限。

参赛作品材质提倡使用除传统石材以外的各种新型材料,机器篆刻鼓励使用木头、陶瓷、金属等材料。

手工篆刻类:每人限报1件印屏(粘贴印蜕6~8方,需两个以上边款,作者自行粘贴、题签)。印屏尺寸为138cm×34cm,竖式。

机器篆刻类:作者根据设计稿以机器的方式制作篆刻作品的成品,并将钤印出的印蜕以印屏的形式呈现(粘贴印蜕6~8方,需两个以上边款,作者自行粘贴、题签)。印屏尺寸为138cm×34cm,竖式。

此项比赛上交印屏照片、已完成印章实物照片,另附作品释文。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为1—5M,不超过5张,白色背景、无杂物,须有印面,要求能体现作品整体、局部等效果。

5.“诗教中国”诗词讲解比赛

讲解内容应为列入教育部统编中小学语文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及高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的大学语文教材中的一首经典诗词作品。参赛学生应广泛阅读相关书籍,结合个人生活经验与感受,讲解诗词作品,并阐述诗词的意义与价值,使用多媒体及其他创新形式录制讲解视频。参赛教师应广泛阅读相关书籍,按照课堂教学相关要求,遵循诗词教育基本规律和学术规范,录制以诗词教学为主要内容的微课视频。

参赛作品要求为2023年新录制创作的视频,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横屏拍摄,格式为MP4,长度为5-8分钟,清晰度不低于720P,大小不超过700MB。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参赛者须出镜。视频要求必须自己选题拍摄,不能网络下载,不能有侵权行为。

六、提交方式

书法、绘画和手工艺品均上交参赛实物作品,篆刻上交印屏或印章照片,诗词讲解上交视频,所有参赛作品不予退还,并将相关作品信息填至报名表(附件3)中。

各系应号召师生积极参与比赛,并对作品进行筛选,择优推荐10-15个参赛作品,其中除篆刻以外其它每项比赛至少提交2个作品。同时,鼓励各部门教师踊跃参加,数量不限。

请于2023年5月15日前以系为单位将书法、绘画、手工艺品实物参赛作品交至公共课教学部(第六实验楼315房间),并将篆刻作品图片、诗词讲解作品视频连同所有参赛作品汇总后的报名表一起发送到指定邮箱:464267931@qq.com,联系人:刘家琦,电话:18000673707,逾期未提交将不再接收。

七、奖项设置

由教务处、学工部、公共课教学部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选,各项比赛按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作品将进行宣传展示,并推荐参加省市级书写、篆刻和诗词讲解大赛


附件1:关于举办沧州市第五届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附件2:关于参加全国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河北选拔赛的通知

附件3:校园美育实践创作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


教务处、学工部、公共课教学部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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